启导本圣经注释

路得记

路得记第一章

1:1 这是以色列人在宗教、道德和政治上都混乱一片的时代(士2:16注),各人随己意而行。“国中”当指南部的犹大支派所在地,位于死海西岸,土地属半干燥性。若遇雨水充足,麦子、葡萄等作物生长茂盛,民食充足;若天气干旱,则谷物歉收,饥荒来临。《士师记》所记多为发生在北部和中部的战事与外患,以及西南沿海一带的非利士人的侵犯,很少提到犹大(参士5:12-18注)。伯利恒(有“粮仓”之意,原名以法他)位于犹大中部山区,当时为一村庄;大卫在此出生,也是耶稣的降生地。此事历史背景看书前〈参考资料〉。

1:2 以利米勒一名有“我神为王”的意思。拿俄米意为“甜”。玛伦的意思是“弱者”,基连是“憔悴”。伯利恒四周的地方叫以法他(创35:19;48:7)。这地方如收成好便成“粮仓”,相当富庶。现在遇到干旱,发生饥荒。

1:3 摩押地为一小王国,在约旦河东岸与沙漠之间,以亚嫩河西岸为主要居住地。从摩押沿死海东岸北行到约旦河南端渡河,经耶利哥去伯利恒,不过60至70公里;但路途崎岖,步行需四、五天。

1:4 摩押人是罗得的后裔,和以色列人有血统渊源(创19:36-37)。以色列人虽无明文禁止其人民和摩押人婚娶,但因摩押人信奉基抹,道德宗教腐败,故不许摩押人加入以色列人社会(申23:3),后来且成为世仇。士师时代早期,摩押人且曾一度逼迫以色列人(士3:12-14)。

拿俄米的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叫俄珥巴,意思是“颈”或“硬着颈项”;一为路得,意思是“友善”。

1:5 拿俄米身处异乡,无夫又无子。假如年轻,还可别嫁;象她这个年龄,生活无依,两手空空,只有靠周济维生(看21节)。她连自己的名字都觉得不好,因为她的环境和自己都已不再“甜”。

1:8 拿俄米是个有信心的女子,她决定回到家乡,因为神眷顾祂的百姓;同时相信神也会“恩待”她的媳妇。“恩待”的原文为hesed(参书2:12),在圣经中常用来表示与人立约的神永不改变的慈爱(出15:13),这慈爱普及全人类。

1:9 “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即是得着个好归宿之意。按当时习俗,一个女人的丈夫若死了,可以选择留在夫家或先返父家另嫁。路得选择了前者,俄珥巴几经劝谕才选了后者。从二人都愿意随拿俄米一同回去,可以看见当日希伯来人的理想贤妇:终身从夫,生死不离。

1:11 拿俄米说自己不能再生子作她们的丈夫,是照以色列人“弟续兄孀”的律法说的(申25:5-10)。她自己年纪已大,也不能再嫁。

1:13 拿俄米的两个媳妇年纪尚轻,仍可再嫁,但她自己则孤苦伶仃,完全无望。她的苦比媳妇更甚;也非年轻如她们所能承担。她自己不幸,却连累到两个媳妇,心中实在难过。

1:15 “她所拜的神”指摩押人的神基抹。从这句话可见拿俄米一家虽在异教国家中,不但自己,连媳妇也一齐敬拜耶和华神。路得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节),成为她蒙福之源。

1:16 路得作此决定,表明她不只愿意和自己民族的信仰割断关系,且决心成为以色列民一分子,侍奉耶和华神;而这是一生的决定,艰难却十分重要。路得此时父母尚在(2:11),有可以投靠的人;而拿俄米则是贫而无依。何况前途难卜,以一异族女子,必受歧视。但她却能指着耶和华起誓,说“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17节)。这种忠信与爱心既完全也坚定,是路得真性情的流露,无丝毫保留与虚假。

1:20 拿俄米(“甜”)要大家叫她做玛拉(“苦”),这两个名字代表她前后两种经历。她没料到她虽然空空的回来,神可藉一个空无所有但信心十足的女子,在祂眷顾的大地上,重获丰满的生活,“比有七个儿子还好”(4:15)。

1:22 “动手割大麦的时候”在逾越节之后。收割季节一共七周,自阳历四月中旬至六月中旬。关于中东收割的情形,看〈参考资料〉中“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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