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
约伯记第二章
2:1 本节至3节又记发生在天上的事。撒但打击约伯未奏效,但不承认失败,反说打击太轻,神若不容他伤害约伯的骨头和肉,令他自己受到痛苦,约伯的真性情不会露出来。这三节除最后一句话外,与1:6-8同。神责备撒但欺诈,因事实证明约伯全然纯正。
2:4 “以皮代皮”为成语。游牧民族行物物交换,以羊皮换同值的牛皮;若遇抢劫会舍皮而保全性命。此处大概表示,约伯所失去的子女财产只是身外之物,他不在乎,可以舍弃以换回性命。
2:7 撒但立即出动击打约伯。约伯长的毒疮可能是医学上称作象皮病的一种痲疯症,患者手脚肥肿,皮肤焦黑(30:30),痛苦难当(参2:8,13;7:5;30:17,30),而且因所患为当日社会视为不洁的病,为人鄙弃,心灵遭受孤独的煎熬。
2:8 此病奇痒难当,须用瓦片刮身。
2:9 撒但取去了约伯的财富、子女和健康,现在连与他厮守共担患难的老伴也不了解他。撒但象利用夏娃引诱亚当一样,利用约伯的妻子来引诱约伯弃绝神。约伯剩下的只是还有一口气的生命。“弃掉”有“咒诅”的意思。这女人劝他咒诅神,让神处死算了(参利24:10-16)。
2:10 受祸与受苦并不都是因有罪而受的刑罚,对敬畏神的人来说,苦难反而让人的灵性得趋完全,信心更为坚强(看来12:5-11)。
2:11-13 约伯的三友似乎都来自乌斯地附近。提幔在以东位于死海之南(创36:11);书亚可能在幼发拉底河(创25:2-3);只有拿玛位置不详。《七十士译本》说在阿拉伯极南部,并说三人都是王。他们即令不是王也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物。
据载于《他勒目》(Talmud)中的犹太人古代传统,受慰唁的人没开口前,客人不可说话。约伯三友对眼前情景震惊万分,向天扬尘示哀,不明上天何以突施重罚。
“七天七夜”乃传统为死人举哀的日期(参创50:10;撒上31:13)。先知以西结曾为被掳的人国破家亡,一言不发举哀七日(结3:15)。可见约伯虽未死,但在三友心目中,其痛苦尤甚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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