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诗 篇

诗篇第一篇

1篇 本篇为全本《诗篇》的前奏曲或引言,有人称之为“总纲”,从内容和语汇的使用看,当属“智慧文献”,也就是当日的智者或圣哲教导年轻一代在实际生活与思想上当行之道所说的话。《约伯记》、《箴言》和《传道书》都属此类著作,与祭司、先知的注重信仰生活的教训,同为社会的重要规范。

作者与写作时期均不详,也没有题注;全诗指出走正路的人凡事顺利,走邪路的人有灭亡等着他。人若有神赐智慧必会选择正途,也就是喜欢律法所教导、可享福分的事(例如申命记27-28章所记)。人若这样努力行义,不与恶人罪人为伍,就能得到神的拯救和福祉。

1:1 “恶人”原指犯了罪的人,此处通常指与神为敌的人,因此恶人也敌视神的子民。“不从恶人的计谋”就是不听与神为敌之人的甜言蜜语,要听从神的教导。“从”有“走”的意思。

“罪人”原指射矢不中的人,也就是偏离正道、习以为常的人。“不站罪人的道路”是说不循罪人的方式生活。

“座位”不单指坐的地方,也指会聚之所。“亵慢人”心高气傲,自以为是,既不遵循神的教训,也不听人的劝善,对走正途行义路的人一味冷讽热嘲。这种好讥诮人的必为神所讥诮(箴3:34)。不坐其座位就是在思想和行动上都羞与这一类的人为伍。

虽然本节用了不“从”(走)、不“站”、不“坐”三种动作,又用了“恶人”、“罪人”和“亵慢人”来讲三种人,事实上是诗人运用“同义对仗”(参〈参考资料〉中“希伯来人的诗”条)来阐明正直的人决不度不敬虔之徒的那种生活。

1:2 耶和华的律法是神旨意的显明,是人正常生活的规范,能将遵行的人从罪恶中释放出来。这律法因此是神的恩典和怜悯,而非难以忍受的辖制。敬畏神的人会喜爱它、渴慕它,愿意不断记住、述说,欣然实行,成为一股完全、正直、远离恶事的力量。

1:3 一棵树有它与生俱来的正常发展的规范和潜力,要是栽在水源充足的地方,不受恶劣气候变化的影响,按时结果子,即令天旱,叶子也不会枯萎。同样,敬畏神的人的生命也必生气蓬勃,丰沛富实,平安顺利。

1:4 不敬畏神的恶人,不单只己身如糠秕一样无用,生活也象糠秕一样空虚短暂。只有恢复与神的关系,生活才有尊严,生命才有价值。看过打禾场的人,会明白这个比喻:混有糠秕的谷粒,迎风扬起,谷粒重,落在场中;糠秕轻,被风吹走。

1:5 “审判”指神现在的刑罚和末世的审判。神不让恶人留在神的圣所里与神的子民一道,以确保神给人的力量和权柄,都可用来为人类造福,而非为一己私利。

“站立不住”是说恶人熬受不住神的刑罚,只能在祂的忿怒中走向灭亡。

1:6 “知道”不只是头脑里的明白,也包括个人间的关系。神关心义人,照顾他的全生命。但恶人既不遵行神的律法,等于不要神看顾,自绝于神。

两条路摆在人前,由人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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