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以赛亚书

以赛亚书第一章

1:1 本节以极精简之笔综述全书写作的时代、作者和主旨,格式与《阿摩司书》、《何西阿书》相似,但没有提到北国的君王。这当然是因为北国的前途已定,注定灭亡,提亦无益,且以赛亚的侍奉主要在南国。

“默示”:包括异象和启示。6章记有以赛亚所见的异象,书中他处所记均为启示或神要他宣讲的各种信息。

“亚摩斯”不是先知阿摩司(在原文为同一字,《和合本》译名音同但用字异),其生平不详。犹太传统认为他是犹大国王亚玛谢的兄弟(王下14:1-2),以赛亚因此为王族之后;但此点殊乏确切证据。也许因为以赛亚与耶城政界人士稔熟,又洞悉决策内情,遂有此推测。以赛亚所以重要是因为他所传的信息。他的身世的隐藏不露反令读者更着重神藉他所说的话语。

本节所记犹大四王,其作王时期始自主前792,终于686,以赛亚侍奉活跃时期应在亚哈斯与希西家时代。因先知在乌西雅王驾崩那年始见异象蒙召;而依历史所载,约坦在乌西雅死后作王只有短短数年。

1:2 本节开始宣告神对百姓的责备,要天地一同来作证。他们本是神立约的民,现在成了悖逆、败坏的儿女(看申30:19)。

1:3 牛、驴都有认识主人的天性。以色列的百姓却违背被造物的本性,既不承认造他们的主,也不明白这样做罪无可赦。“槽”:牲畜饲食的器具。

1:4-9 百姓犯罪受神刑罚可从耶路撒冷以外的城乡大半被劫被毁,荒凉一片,只剩耶城孤立无援看出。这几节所说的当指历代异邦的侵掠,先有亚兰、以东和非利士(代下28:5-18),后有亚述王西拿基立在主前701年进军犹大国,掳掠肆虐。在此役中只有耶路撒冷一城得神拯救(王下18:13-16),因希西家称臣纳贡得以苟延残喘。到主前605至586年间,更受到巴比伦帝国的攻击,终于走上国破家亡之途。

1:9 “余种”:即“余民”。就是指在以色列中存留的敬畏神的人。《罗马书》9:29引用这话来指犹太基督徒。“所多玛、蛾摩拉”因犯罪,全城受罚倾毁净尽(创19章),至今一无所存。在先知书中,常用这两个城作为犯罪者的鉴戒。

1:11 神所喜悦的是人远离罪恶,遵守祂的命令。靠仪式和献祭而无顺服的心,决得不到神的祝福。

1:14 “月朔”指每逢月之初一举行的祭祀等仪式(看民28:11-15)。“宣召的大会”包括逾越节、住棚节、五旬节等一年一度的大节期(看利23章)。

1:15 以色列人的宗教外表和他们的实际行为不相符。他们一方面热心于祷告,一方面又杀害人命。

1:16-17 比较《雅各书》1:27。真实的敬虔不是单单严守宗教上的仪式规条(1:10-15),而是要表现出怜悯慈爱。朝见神单在外表上把手上的血洗净是不够的,必须有整个生命的改变。先知告诫当政者秉公平治理,照顾无依无靠的人。

1:18-20 先知促民作选择,一方面是无尽的恩典,无论罪多重,即令象“朱红”、“丹颜”那样深,染上了永远褪不掉,神都能洗净,变成如雪如羊毛般洁白。犯罪的人只要肯回头、悔改,仍可成为神的子民,重享幸福生活(“必吃地上的美物”)。否则,只有为外敌,例如亚述大军,所吞噬(“必被刀剑吞灭”)。

呼吁神的子民内心归向神,是先知们一贯的信息(29:13;撒上15:22)。本章的责备是根据《申命记》28-29章的原则,如果神的子民顺从神,便享大福;如不顺从,便要受责打。

1:21-28 “忠信之城”指耶路撒冷,《七十士译本》在“忠信之城”后加有“锡安”二字,在此代表整个犹大国。犹大本应忠于神,现在敬拜偶像的外邦神,成了灵性上人尽可夫的妓女。耶城原与公平、公义不可分,现在却容纳凶手居住。本来象纯银、美酒的锡安城,如今已一文不值,淡而无味。为官的贪污到极点,社会已无公道与怜悯。只有把他们去除(25节),耶城才能恢复昔日光荣(26节)。先知似已预见到犹太人被掳后的回归。

1:29-31 先知清楚指出,一切拜偶像的必受刑罚。拜偶像的人喜欢献祭和宣淫的地方(“橡树”和“园子”),本希望生命兴旺,谁知偶像无力照顾自己,枯干萎谢,拜的人亦随之灭亡。自恃无恐的恶人好象易燃的“麻瓤”(麻屑,亦作“火绒”),他们作的恶事有如火星,二者一触即燃,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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