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福音简介

约翰福音第八章

8:1 《约翰》8:1-11的记载不见于其他三本福音,却在本书中保存下来,让我们能读到有关一个女人得庆更生的故事。这个女人所犯的罪照法律可以处死,但慈爱的主耶稣在尊重法律也不宽容罪的原则下,给了那女人自新的勇气与新生的机会。象《路加》笔下耶稣,祂顾念卑贱的人,祂来是要拯救罪人(路7:36-50;8:2)。

紧接8:11,耶稣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这显然是针对那些法利赛人而说的(8:9),也可以解释法利赛人在8:41作的回应。因此1-11节的经文应该也是《约翰福音》原来的一部分,虽然不见于某些古抄本中。

8:3 犹太人的领袖故意把可以自己处理的事带到耶稣面前来。这件案子有人证,又是当场捉获,照犹太法律(利20:10;申22:22),这女子行了淫乱可以用石头打死。他们要看耶稣怎样处理。照祂平常爱人的教训宽恕这女人呢,抑或是遵守摩西的律法让女人给石头打死呢?祂若宽恕,便破坏了律法;祂若依从律法,便违反了祂自己来召罪人的原则。智慧的耶稣不但叫想得着告祂把柄的人放弃控告(9节),也给了那女人自新的机会(11节)。

8:12 那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的“智慧”,那在本书第一章开头就宣告了的太初之道,是被造的光体之前便有的那光,是照亮内心黑暗的光源。耶稣从隐藏进入显露(7:10),走向十字架。祂向世人宣告祂是谁,用了短短六个字:“我是世界的光”。祂从“众光之父”那里来(雅1:17),能把认识神的真知给人,开启人昏暗的头脑与内心。参9:4-5;11:9-10。

接上是耶稣给信徒的一个伟大应许:凡是忠心跟从耶稣的,一定能得到这生命的光,能完全认识神;不象那些不信的人,只能“在黑暗里走”。

8:15 人是按法律的程序,依人的方法来定案;但是耶稣不是这样,祂也审判(5:30),但标准不同。祂为自己作见证,依人的标准说是可笑的;可是祂从天父那里来(18,23节),受死后又要回到天父那里去(21节),祂是唯一握有全部事实的人,可以用来证明祂就是那光,是给生命的和施行审判的主。只有明白神救赎的大计划的人,才能接受祂的教训,不用另外去找寻人的见证。

8:19 犹太人不明白耶稣的暗喻,以为祂说的是人间的父亲。耶稣指出,人若相信祂,就会知道谁是祂的父亲,因为父与子原为一(10:30)。他们若明白,便不会提出这个问题。

8:21 犹太人会要寻找祂,但已太迟,连得救的希望也失去了,因为祂在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8:24 “我是”是神向摩西宣告的祂的名字。《出埃及记》3:14所记“我是自有永有的”,原文是“我是”,中文圣经译为“自有的”和“自有永有的”,充分表达了神的永恒性。耶稣常用“我是”这个名字来介绍自己(4:26;6:20;8:28,58;13:19;18:5)。祂这样做除了介绍祂的身份,还传达了更深的启示:祂是真神。(《和合本》圣经译文依从中文“是”字后要有受词的习惯,在“我是”后面补上“基督”。)

《约翰福音》记录耶稣用“我是”来表达身份的话很多,例如:“我是生命的粮”;“我是世界的光”;“我是好牧人”;“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6:35;8:12;10:7,11;11:25;14:6)。

8:25 犹太人听了耶稣说:“你们若不信我是”之后,一定要知道祂到底是谁。他们需要那“是”字之后的受词。耶稣的答复是:他们可以完全不接受祂;如果要接受祂,就必须相信祂早已说过的祂是谁的话。耶稣“从起初”就没有改变,祂告诉人祂是谁就是谁。有人将耶稣的答复意译为:“我从一开始就是我告诉你们的那样”,很能传达这句话的本意。

8:28-29 “举起人子”指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世人要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才能看出祂与天父的真正关系。耶稣来到世间并没有与父神分隔,祂不是“独自”在世,即令在被钉十字架的时刻,父神仍与祂同在(16:32;太27:46)。

8:32 相信耶稣所传讲的真理,在真理的光照下,便不受罪的管辖,成为自由的人。一个人若能把全部事实看清,便不会为愚昧无知所束缚,生活在自义、骄傲、嫉妒、成见、偏见的管辖下。这种洞烛与分辨是非的能力,要靠内心真理的照明。这只有接受基督为主,遵守主道,不作罪的奴隶,才能办到。

8:37 按血统说,所有的犹太人都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但不一定是他“属灵”的后裔。参《罗马书》9:7-8。不听真道和不信真道之人的父是魔鬼(44节)。

8:46 主基督是唯一在世间纯洁无瑕、没有犯过错失的人,所以他在同胞面前有资格问:“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比较《彼前》2:21-23。

世界到今天还没有一人能够有近乎耶稣那样的完美,我们无法用人的解释来说明基督的一生。全部真道是以耶稣基督作基础,祂就是真理的化身。祂说自己超乎万物之上,说时不带一点自大或虚荣,诚诚恳恳,带着不容争辩的权威。面对这位救主,我们无不自惭形秽,衷心敬仰。

8:48 本章自48节到末节讲耶稣能赐人永生的权柄,祂的地位远逾以色列民族之父亚伯拉罕。可是亚伯拉罕不但不妒嫉,反听神的话,仰望神的应许在耶稣的“日子”实现,因此亚伯拉罕能得到耶稣要赐给信祂之人的永生,并且活着看见耶稣的“日子”(56节)。其实耶稣在亚伯拉罕以前便在那里,祂是那自有永有的神(58节)。

“撒玛利亚人”在此为轻蔑的用法,似指“离经叛道”的人。

8:51 信主的人因着信而有了属灵的生命,不会与神隔开,这生命是永活的(5:24)。信主的人身体虽然死去,这种死也是短暂的,将来必要复活。

8:56 本节前半讲亚伯拉罕在生的事。他老年得子以撒,神的应许实现(创17:17)。这应许一直应验到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世间。因此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接着说:“既看见了,就快乐。”不问是凭信心“从远处望见”(来11:13)或是活着在乐园里亲睹,他都见到耶稣,耶稣当然也见到他。因此耶稣在亚伯拉罕时代便在那里。

8:58 “就有了我”依原文应译为“我是”(参8:24注)。耶稣不仅在亚伯拉罕以前存在,而且是自有永有的神。犹太人因祂自称为神,亵渎神名,所以要用石头打祂(参利24:16)。犹太人领袖捉拿耶稣的阴谋逐渐扩大,但耶稣的时候还没有到,祂躲过了这场灾难(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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