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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罗马书第十四章
14:1 本节至15:13讲对待信心软弱的基督徒应存的态度。可能在罗马教会中的信徒仍不大明白新约中对饮食的原则,以及旧约中有关规定,例如守安息日、特别节日以及饮食上的禁制等,在新约中的地位。这些人应是本章所指“信心软弱的”弟兄。
保罗劝勉信心坚固的应该视信心软弱的为神家中一分子(“接纳”)。这些人虽然仍旧习惯于遵守节期和饮食的旧禁例,也不容易接受与外邦人同享福音,可是信心坚固的,也就是不被律法的旧观念所囿的,应该本着爱的原则,充分考虑到软弱者的需要,不去论断,不要作叫他们“跌倒”的事(21节)。
14:3 神已把软弱的信徒接纳为神家中一分子。比较15:7。基督徒不可能对事物和生活方式的看法人人一样,也毋须达成完全一致的看法,但仍旧可以彼此接纳。
14:4 “别人的仆人”指这些软弱信徒是基督的仆人。仆人的行为只是他个人与他主人之间的事,他人无权过问;因此不可以批评软弱的信徒。
14:5 “看这日比那日强”,指与食物禁例有关的节期、风俗等。
14:6 节期内容以感恩为主。严守节日的人固是为了主,运用基督徒的自由原则不守节日的,如果同样心存感谢,也是为了主。大家应该彼此接纳。
14:7-8 人只可以有两种情况,不是生,就是死;这里指出基督徒生活的一个大原则:无论是生、是死,总要认定自己是属主的人。基督是信徒的主人。
14:9 基督因为已从死里复活,所以有资格作死人和活人的主。
14:10 审判是神的,人没有权过问;所以基督徒不应该批评(审判之一种)别的弟兄。
“神的台”,指审判台。
14:14-16 爱心是应守的基本原则。基督徒遇到与自己见解相异的看法,宁可容忍别人不完全的见解,也不应该破坏爱的原则。
14: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的意思是说,你认为善的事,却不理爱心的原则,自由去行,很容易被人视为恶;这样便会叫人跌到。
14:17 饮食条例(吃喝)等十分琐碎,基督徒若一味注重枝节,忽略大体(公义、和平、圣灵中的喜乐等),那便是本末倒置。“公义”指基督徒应该有的合乎神心意的生活。“和平”是建立教会群体生活的必要条件(比较19节)。“喜乐”是圣灵在人生命中所结的果子。
14:20 “神的工程”指神所救赎的软弱的信徒。从救恩角度看,基督徒重生得救是神的工作(弗2:10)。
14:22 “信心”指“凡物都可吃”、凡物都洁净的坚定不移的信念(2节)。有这种自信心的人不可炫耀,应该顾虑到未能接纳这信念的软弱的弟兄。这种自信只可存在于他个人与神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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