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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书
腓立比书第三章
3:1 保罗写到此处,将近结束,但他总不忘记在信中提出牧者的劝勉。无论信徒处何景况,即令在患难中,都应靠主欢喜快乐。
“这话”应译为“这些话”,可以指前面说过的那些事,劝勉众信徒应该为此喜乐。但更可能是指他接着要说的话。这些话很可能已口头嘱咐过提摩太以巴弗提转告,也可能是他说“我把这(些)话再写给你们”。
保罗关心腓立比人受假教师等的引诱,写信重提警告,要大家提防,在他不是难事。所惦念的是他们,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所信。“妥当”有“安全保障”的意思。
3:2 保罗连用三个“防备”来提此警告。在中东,狗属肮脏的畜类,犹太人蔑视外邦人,惯称为“狗”。很可能腓立比教会中的犹太律法主义者,也常以此来称呼未受割礼的外邦信徒。保罗叫他们为“犬类”,意思是说这批人不断叫嚣狂吠才真是恶犬,擅闯入腓立比教会中。律法主义者强调人须靠行为得救,与福音真理北道而驰。
“作恶的”当与《林后》11:13所说的假使徒为同一类的人。他们反对保罗,要求信徒行割礼。他们所以是“作恶的”,因为他们暗中破坏保罗在外邦人中的圣工,行事诡诈,装作光明的天使。
“妄自行割”是说明乱割伤自己的肉体;暗嘲这些人以有身上的割礼记号自炫,其实只是对身体的胡割,不能代表神在人心灵里真正的工作。
3:3 本节至6节是保罗对这批泥守律法的犹太信徒的一个有力反击,也透露了他的生平。他拿心灵活泼而有盼望的福音信仰来与死板拘守仪文的教比较。割礼应行在心灵里,每个接受圣灵重生了的信徒才是“真受割礼的”人。“肉体”在圣经中通指人的天然败坏的本性,是罪进攻的目标。此处“靠肉体”是指不靠基督,依赖一些宗教规条的遵守,去得着神的喜悦。这是不能成功的。
3:4 要是攻击保罗的人认为受割礼是信仰夸口的凭藉,那保罗也大有理由更以靠行为得救的犹太教信仰为荣。从肉体方面来说,无论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或后来取得的地位,他比他们强得多,都证明他是个十虽十的犹太人。这些与生俱来的优厚条件是旁人求之不得的,但保罗信主之后,却视之为粪土。
3:5 无论从血统、思想、语言与生活方式来看,保罗都是纯正的犹太人。他依例在生后第八天受割礼(利用工作之便2:3);他属神的选民以色列民族;他是十二支派中的便雅悯支派(便雅悯为雅各与拉结所生两个儿子之一,在应许之地迦南出生。以色列第一个国王扫罗便属此族,保罗原来叫扫罗)。他和他的祖先都是说希伯来语的希伯来人,是正统的犹太人。而在当时各种教派中,他选了法利赛教派。这是在马加比时代成立,以复兴犹太人纯正信仰为目标的教派,严格恃守摩西律法,生活谨严;后来虽流于虚伪、自义,但当中仍有一些真心寻求真理的人。
3:6 法利赛人热心维护律法,保罗更大发热心,去逼迫新生的基督教会,四出捉拿主耶稣的信徒。他不知道所逼迫的就是主基督,反以为这样做就是侍奉神。他作为犹太人和法利赛人,凡应遵守的行为规则,都遵守了,因此在良心上“无可指摘”。后来他知道,凭此并不能让他在神面前无瑕无疵。
3:7 “只是”二字引出了保罗对自己辉煌历史的真实自我评价。未归信前,他象别人一样以身世为荣;但在大马色的路上亲眼见到主基督以后,他有了彻底的改变。他先前讲到的一大吕显赫家世和功名,现在不但不放在眼里,而且讨厌它们,视之为有损的事。为什么?因为他已得到了基督。
3:8-9 对主基督的认识是他生命的中心。他充分明白过去行律法来求称义的努力是无用的。要与复活的基督的生命联合,必须丢弃万事,弃之若敝屣。“粪土”原文指人的排泄物或垃圾,是废物,无用且讨厌。保罗把人间特权、名利,一概抛弃,毫不留恋。他唯一的目标就是要得着基督,有了祂就享有新人的地位;罪孽过犯都能洗净,是一个圣洁的可以来到神面前的人。凡相信基督的可以和其他一切相信的人一同进到这个新世界里。
3:10 要与主联合成为新人,生活在祂复活的大能里头,必须与祂一同受苦,象祂一样受死。“认识基督”、“复活大能”与“一同受苦”三者相联,密不可分。认识基督是个人生命中的亲切体认,这位基督是复活了的荣耀的主,与我们同在。要享受这种亲密的相交,也须在祂的受苦上有份。跟从主是一条长而艰基的道路,荣耀幸福的明天不是一蹴可得,必须会代价(太16:24-25)。
3:11 当时一定有假先知、假教师传扬没有复活、没有审判的虚假道路。他指出信主的人到那日一定复活,这是神拯救人类的计划的完成。他用“或者”不是说他对死后复活有怀疑,而是自谦之词,他不能确定何时可达到这地步。是判处他死刑后,为主道而死之里呢?抑或是获得释放后的更远的来日呢?他对复活从来深信不疑。
3:12 保罗用赛跑来比喻。他好象一参加赛跑的人,盼望得到将来复活后的奖赏。这奖赏是什么没有说明,可能是完全称义,更可能就是8节说到的“得着基督”。他的敌人自诩是“完全人”,他说他还没有达到这目标,但他在朝此方向奔跑。他说他人生的目标是基督为他定下的,他以完成此任务为大喜乐。他的志向就是“努力面前”,象猎户或运动员只朝前看。过去他“追猎”基督信徒,收他们下监;现在他“追求”侍奉基督一生,为祂而活。
3:13 保罗没有说明那摆在前面尚未得到的是什么,从原文的动词用katalambanein(意为“达到”或“认识”)来看,他要得到的有二:一是充分认识基督,这在他归信的时候已经初尝;二是尚未来到的从死里复活的福气。不问是什么,保罗不要信徒象假教师那样过分相信自己的完全,认为已经活在基督复活大能里,一定可以得到永生的福气,因而自满于今生,忘了来世的极大盼望。其实,信徒是生活在两者之间,立在赛跑的起点(基督已经得到了他),要朝目标跑去(在终点的奖赏,得到基督所要他得到的)。在这情形下,只有做一件事;忘记前后,努力面前。赛跑的人要得到胜利,必须专心,目光朝前,不可回头看,(参林前9:26),必须直跑,不可改变方向。
3:14 “标竿”的原文skopos,在保罗书信中只用于此处,指的是跑道终点处的标志,是赛跑的人目光专注目标的。“从上面召我”指天上的评判员基督在颁奖里向赛跑胜利的人发出的呼召,叫他到台前来领奖。“奖赏”可以是保罗所说的“生命的冠冕”(林前9:25;雅1:12),更可以是他所盼望的基督(8节)。
3:15 凡是自以为灵性上成熟的完全人,例如自认能全守律法的或夸称割礼为“完全”的信徒的标记的人,都应该照前面所说的标准行,才能得到真正的完全。若有与此不同的,只有神能指示。也有人解释,保罗这话不是劝谕当时的假教师,而是警告信徒:凡在灵性上有进步而又站得住的(林前2:6;3:1-5),不可自满,须记住12-14节所说的话,还有当跑的路和更高的境界在。要是信徒接受这里的大标准,所不同意的只是细微的地方,神会教导他们,为他们解明。
3:16 信徒可以先把已明白的真理付诸实行,对已了解和把握的道理负责,了解多少便实行多少。
3:17 保罗效法基督,信徒应与他一样效法基督,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应成为他人效法的模范。
3:18-19 保罗流泪叹息的是教会里面传错误道理的人。信徒应效法他遵行真理的榜样(17节),不要学假教师立自己为榜样,敌对福音,领人走上错路。
“基督十字架的仇敌”的教训是什么呢?大多数的解经家相信,此词是指那些放弃福音真理靠十字架的功劳得救的主张,而以人的道德宗教修养代替(参林前1:17-2:5)。这与保罗的行事标准(10节)正好相反。这些人以我为中心,他们的人生目标不是荣耀神,而是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指的不是泥守有关食物的律法条文。“肚腹”指的是肉体的私欲,含有道德方面的意思。这些人的终局是在主来的日子受到沉沦灭亡的报应。他们所夸耀的,例如割礼、“完全”等,到那时要成为他们的羞辱。这些人对十字架、复活、审判的看法,以及从此看法而有的行事为人的方式,都是以地上的事为中心,没有去深入思念天上的事,成为神新国度的子民。
3:20 信徒是“天上的国民”,生活在世间却不属这世界,只是旅客、寄居者(参约17:14-16;林前7:29-31)。应思念天上的事,因基督在那里。主基督在荣耀中再来是我们极大的盼望(林前1:7);等到万物的结局来临时,作基督信徒、神国子民的意义才能完全显明(参罗8:17-19)。
3:21 基督顺服至死,死后复活升天所得到的天上和地上的万有归服祂的大能和权柄(看太28:18)是普世的,也是绝对的(林前15:27)。神能叫基督复活,也要用祂的大能叫我们复活(罗8:11;林前6:14)。信主的人今生的身体有软弱,因为罪的缘故会朽坏,会死去;可是心灵已得救称义,里头住有赐生命的圣灵,是这必死的身体能复活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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