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罗尼迦后书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二章
2:1 本节至12节是对帖城教会中因相信“主的日子”已来所引起的惊惶而作的教导。保罗指出主再来前必有某些事发生,比方说“那大罪人”,现在因受拦尚未出现,但终必显露出来欺骗犯罪的人类。主基督来时会把他消灭。
保罗不是按着先后的次序写。5-7节是讲“大罪人”出现以前的事(3-4节),但写在后面;8节讲“大罪人”被消灭,却放在描写他出现后种种活动的前面(9-12节)。读时须留意。
这几节的要点是,主来临前虽先有这些事,但“那不法的隐意”现在已经发动(7节);而犯罪不信的人会为那“不法的人”所欺骗,与他同遭定罪沉沦的命运。保罗警告读信的人可落入那不法者的虚谎中,误把的出现当成主基督的再来。
本节说明《帖后》所定是保罗在帖城的口头教导和《帖前》书信的继续与补充。“降临”指主的再来,“聚集”见《帖前》4:17的记述。
2:2 谁在说主的日子现在已到了呢?保罗指出三种可能:“灵”、“言语”和“冒我名的书信”。“灵”指从灵界而来的启示,先知预言即其一(帖前5:19;林前14章);“言语”指一种教导(帖前4:15);第三种很明显是指冒保罗的名写的信。信徒应辨别这些教导是否来自保罗抑他人。也有人主张“冒我名的”一词是对这三种可能性的总描写。保罗要信徒鉴别这些所谓出自保罗的教导是不是他的真教导。
听信了主的日子已到来的话的人难免“动心”(原文指在风浪中飘浮,失去理智与镇静)。“轻易”是说在容易惊慌的人身上很快发生的作用。
2:3 保罗教人不可受诱惑,使我们想到主耶稣的教导。当门徒问祂未来的事何时发生,祂的回答是:“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信徒可能被诱惑,相信主的日子很快会来到,陷入错觉中,把假冒基督的人当作主基督。保罗清楚指出,主来前有 两件事会发生:一是“离道反教”,一是“罪人”。
“离道反教”所离所反的是神。主告诉门徒,祂来前,世人会背离神,败德败行,邪恶不法的事大大增加(太24:12;提后3:1-9);战争频仍,假先知和假教师纷纷出现(太23:17;可13:22);教会要受到逼害(可13:9-13)。保罗在信中虽未确切说明这些事,但帖城的信徒必定知道,因为这是主耶稣的教导。“大罪人”是在末日反对神的罪魁祸首,新约有的地方称之为“敌基督”(约壹2;18;22;4:3;约贰7节)或“兽”(启13:2)。从此处经文看,所描写的显然是一个人,所以别误把他当成撒但其他超自然之物(参9节)。保罗称他为“沉沦之子”,一开始就说明他反对神的计划不会成功。
2:4 “大罪人”的权力和地位超过一切称为神和一切受人敬拜的对象,因此不只是一位政、军人物。读本书使我们想到《但以理书》11:36所描写的那王,“自高自大,超过所有的神”,并“攻击万神之神”。保罗说这位未来的敌基督且自称为神,甚至坐在神的殿中,发出亵渎神的话(启13:6)。有的说这殿指的是犹太人在末日会重建的圣殿;也有人说是教会,“大罪人”是假先知,僭坐在教会里教训人。有的则认为是一种比喻说法,描写敌对神的力量如何僭夺神在世上的地位。不问作何解释,保罗的用意当在说明这罪恶的力量会出现,一心一意要否定神在存在和权能。
2:6 “你们也知道”可能是保罗曾口头告诉过他们,也可能是他们已有的经历。“大罪人”所以尚未显露,因为有一个拦阻的延宕了他,阻住了他。“到了时候”指神所指定的时候。
2:7 “隐意”原文与“奥秘”为一字,本指神过去隐藏现在让属神的人知道的事,多与神救赎的计划有关(可4:11;罗11:25;林前4:1;西1:26等)。但此处指的是隐藏的不法活动,人可以认识但隐而未现。这“大罪人”出现前,有不法的活动为先导。敌挡神的工作已在暗中进行一直到今天。不法的事变本加厉,见不昨光的行径侵蚀社会每一部门,直到大罪人显露,地上的不法也达高潮。
这“拦阻的”是谁呢?既然所拦阻的是邪恶的力量,这拦阻者必是正直的力量。历来解经家提出过许多不同的答案,例如罗马帝国(因为帝国是维持当日社会秩序的力量),其他维持世界法治的体制;犹太人建立的国家;保罗和其他传道人所传扬的福音;以及圣灵;教会;还有神自己。
主张这拦阻者是教会的说,因为充满教会的圣灵有属灵的经能可以和这不法的人对抗,而教会又是基督的身体,与敌基督对立。这拦阻的力量自使徒时代即已存在,教会正符合这条件。
另一也许比较接近的解释,是说神等到今天传福音和听信福音的机会已到达他定的日期,会要负责拦阻那“大罪人”的使者撤出,让那反叛神的人显露。这大罪人不法的罪行早已在世界上活动,现在公开出现,世界的终局到来。
2:8-9 这不法的人有撒但在后支撑,能行各种神迹奇事,但都是虚假的(参太24;24)。主基督很容易便把他消灭了(参但11:45;启19:20)。“口中的气”指主的大能(出15:8;伯4:9),也可指主说的话。天地因祂一句话而立,仇敌也可因他一句话而被废掉。
2:10 不法之人行异能神迹的目的,在引诱故意不信神的人拒绝听信福音,不接受主基督为救主(参约14:6;加2:5;弗1;13;4:21)。
2:11 神的一个实行祂旨意的方法,是任凭罪人去犯罪。这是罪不喜爱不义,拒不接受真理的结果。他受的刑罚是不能接受真理。保罗指出这些注定要沉沦的人不要真理,神就给他们一个信从虚谎的心,最后被定罪(12节),神的这种刑罚原则可参《撒下》24:1;《王上》22:23;《代上》21:1;《以西结书》14:9及《罗马书》1:24-25。
2:12 被定罪的责任应由人来担负,因为他们不信真理,反喜爱不义。罪的一个倾向就是喜欢做不义的事,坚持犯罪,愿意错误到底。神不愿人因犯罪而灭亡,人类若能看清罪恶在世上扩展必引向受神审判的终局,应该可以及时悔悟,生命仍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与其专注世界的终局何时到来,何如关心今天世人道德与灵性的景况,在救恩时代仍未过去之时,把握机会归向真神。
2:13 看13注。参《帖前》1:2及2:13。
2:14 “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即基督的荣耀。
2:15 “口传”的原文可直译为“传统”,指在新约教会中流传的纯正教训,可以是口传或笔录(林前11:2;15;3;加1:11;西2:6-8;帖前2:13)。在新约启示尚未完成阶段,这些口头传述的教训在教会中地位重要。今天,神的启示已完满地记载于写成的圣经中,信徒毋须再寻求圣经以外的信仰传统。
2:16-17 看《帖前》3:11-13写在信末的同样的祷告。“安慰”与“坚固”是信徒的内心,使行为和言语都能得到主赐的力量,表现出美好的属灵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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