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4章

加4: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仆毫無分別,

加4: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加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于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加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加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4:6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加4:7 可見,從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后嗣。

加4: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 神的作奴仆。

加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怎么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愿再給他作奴仆呢?

加4:10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加4: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加4:12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加4: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加4: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 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加4:15 你們當日所夸的福氣在哪里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愿。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加4: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加4: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原文作把你們關在外面)你們,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加4: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加4:19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里。

加4: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里,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里作難。

加4:21 你們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加4: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加4: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加4: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于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加4: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加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加4: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加4: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加4: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圣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加4:30 然而經上是怎么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4:31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