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14章

申14:1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

申14: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圣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申14:3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申14: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申14:5 鹿、羚羊、?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申14:6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申14: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凈;

申14:8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凈。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申14: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

申14:10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凈。

申14:11 凡潔凈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申14:12 不可吃的乃是雕、狗頭雕、紅頭雕、

申14:13 ?、小鷹,鷂鷹與其類,

申14:14 烏鴉與其類,

申14:15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申14:16 ?鳥、貓頭鷹、角鴟、

申14:17 鵜鶘、禿雕、鸕鶿、

申14:18 鸛、鷺鷥與其類,戴勝與蝙蝠。

申14: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凈,都不可吃。

申14:20 凡潔凈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申14:21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里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 神為圣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申14:22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申14:23 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

申14:24 當耶和華你 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里去,

申14: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

申14:26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樂。

申14:27 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申14: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申14:29 在你城里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里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