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18章

利18:1 耶和華對摩西說:

利18: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18: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利18: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利18: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利18:6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利18: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

利18:8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利18:9 你的姐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利18:10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利18: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利18: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利18: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利18:14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利18:15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體。

利18: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利18: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利18:18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利18:19 女人行經不潔凈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利18:20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利18: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利18:22 不可與男人茍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利18:23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它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利18:24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利18:25 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利18:26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利18:27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

利18:28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利18:29 無論什么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

利18:30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