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7章

利7:1 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圣的。

利7:2 人在哪里宰燔祭牲,也要在哪里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利7:3 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

利7:4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7:5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

利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圣處吃,是至圣的。

利7:7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利7:8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利7:9 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作的,并鐵鏊上作的,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

利7:10 凡素祭,無論是油調和的,是干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利7:11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利7:12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并用油調勻細面作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利7:13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利7:14 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利7:15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利7:16 若所獻的是為還愿,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利7:17 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

利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利7:19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潔凈的人都要吃。

利7:20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凈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7:21 有人摸了什么不潔凈的物,或是人的不潔凈,或是不潔凈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7:22 耶和華對摩西說:

利7:23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

利7:24 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那脂油可以作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

利7:25 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7: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利7:27 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7:28 耶和華對摩西說:

利7:29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奉給耶和華。

利7:30 他親手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

利7:31 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

利7:32 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

利7:33 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

利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利7:35 這是從耶和華火祭中,作亞倫受膏的分和他子孫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原文作“他”)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日子,

利7:36 就是在摩西(原文作“他”)膏他們的日子,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給他們的。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

利7:37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并承接圣職的禮,

利7:38 都是耶和華在西乃山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所說的。